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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死亡合同还能履行吗?

www.anqinghui.com 2024-05-23 合同纠纷

合同是双方依法签订的,但假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时就过世了,那样合同如何办呢?是继续履行还是合同作废呢?本文就将合同一方死亡后,合同如何办这方面的内容进行整理,期望可以帮到有这方面需要的大伙。

合同一方死亡合同还能履行吗?

1、国内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国内《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是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当事人假如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他们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好像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

然而,《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我们的义务,不能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条法律确定的原则,即“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对第三人没约束力。合同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第三人不可以倡导合同上的权利,也不可以承担合同上的义务。而一旦当事人死亡,显然法律是没办法对死人有约束力的。根据这个逻辑来讲,好像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也就是说合同效力终止了。

2、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不是继续有效,应当不同对待。

第一,从维护买卖便利和保障买卖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譬如交易和出租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由于,虽然合同相对性原则是《民法典》中的一个要紧原则,但尽如一个比较有名的谚语所说,没没有例外的规则,合同相对性原则也是有例外的。当代无论是国内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为了符合买卖便利和买卖安全,衡平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多数都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规定。国内也同样这样,譬如,《民法典》规定的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代位权;撤销权;交易不破出租等都在一定量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应当说,这类突破性的规定体现了国内立法从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法律思想的转变。《民法典》之规定的交易不破出租,财产的权属变更不应影响成立在先的出租一样。至于说怎么样履行,依据《民法典》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假如法定继承人不舍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出租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

第二,关于具备人身倚赖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由于这种合同的签订,通常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备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假如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这显然与国内《民法典》规定的自愿原则有冲突。另外,依据《民法典》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倚赖的合同是依据合同性质不可出售之合同。同理,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此类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伴随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期望本文可以帮到大伙知道合同一方死亡后,合同如何履行。假如你对合同履行还有其他的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大家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大家会帮你解决实质问题。

Tags: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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